本报讯(记者刘姗姗 通讯员霍晓 黄鸥)2022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处在较高水平。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统计,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3.4%,位列全国第9位,同比上升3个位次,连续多年保持上升态势;细颗粒物(PM2.5)浓度首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值,降至25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例仅0.4%,超额完成了生态环境部1%的目标;全省空气质量齐头并进,各市(州)连续两年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一项项详细的数据扎扎实实地印证了“吉林蓝”不仅有蓝天白云的“高颜值”,更有干净清新的“好气质”。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逐年递减。
严抓秸秆禁烧。采取“两段式”管理和“四抓”的方式开展禁烧工作,强化省级督导帮扶,春季秸秆火点同比下降八成;秋季秸秆处置6255万亩,处置率达到73%,“一公里”范围内秸秆处置率达到96%。
严抓燃煤污染治理。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全省151台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完成14台65蒸吨以上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59台。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建设,辽源市顺利通过国家绩效评估,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五批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
严抓工业源治理。实施燃煤供热锅炉错峰启炉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累计完成51个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启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全省24家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摸底排查工作,完成97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将6642家工业企业纳入应急减排管理。
严抓移动源治理。2022年登记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2970辆,利用遥感监测的黑烟抓拍系统抓拍黑烟车数量913辆,路面现场抽测车辆10060台次,处罚超标排放车辆761台。机动车检验机构全年检测不合格车辆96967台。各地对违规检测的36家检验机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