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转变司法理念、全力强化法律监督、有力服务振兴发展、奋力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全省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作风建设全面强化。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省政府、省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紧紧围绕全省大局,依法服务振兴发展
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358人、起诉8402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038人、起诉3534人,对涉黑涉恶犯罪做到精准定性、严厉打击。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部署开展“5+10”护企安商和“服务企业335工程”检察行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部署推进“一基地两中心”入驻长春智慧法务区。组织开展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案件1605件。
积极助力生态吉林、美丽吉林建设。持续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起诉7690人;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00件。建立健全“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治理修复受损耕地、林地、湿地等10.4万亩。
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犯罪行为,依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2271人。不断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家庭的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从156.6万元逐年增长到997.2万元,五年间年均增长率达58.9%。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与省监委联合制定相关工作办法,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助力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刑事诉讼法新赋予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责,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案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首次信访案件全部由全省三级院院领导直接办理。
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相关领域犯罪2258件。对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8731件。以更实举措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推动建设、修复盲道200余处。
切实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公益诉讼理念,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66件。大力推广“小案快办”工作机制,切实以检察速度回应群众关切。
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建立“一案八查”办案机制,依托刑事案件共发现并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52件、民事行政案件106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工作,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9707次。
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以“止于至善”标准办好每一个案件,体现检察工作质效的核心指标“案-件比”明显优化,相当于压缩了21398个非必要办案环节。会同公安机关出台“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市县(区)实现“全覆盖”。
全面深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常态化对省内监狱和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实施“一检双察”。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373件。
不断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对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16件、再审检察建议723件,监督纠正民事裁判结果案件804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程序问题和瑕疵案件4229件。监督纠正民事执行案件5880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监督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假官司”“假调解”“假仲裁”。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推进“府院联动”,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66件。深化行政执行监督,以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为重点,受理执行监督案件4830件。最高检在我省召开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现场会,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经验在全国推广。
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保全省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创建新时代、新党建、新理念、新作为“四新”党建大讲堂,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大典型案例。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全省三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51853件。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以好使管用的办法激发队伍活力。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检察素能建设,持续推进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集中培训检察人员12381人次,组织业务竞赛747次,岗位练兵2892次,做到全省检察人员每年轮训一次。基层院建设全面加强,省检察院以“三帮扶”促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的做法获得吉林省“奋斗十四五”优秀成果奖。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做到“逢问必录”。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支持和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定期开展专题会商,不断完善工作协商、线索移送等机制。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规范行使,共有92个集体和186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7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先进检察院,培养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王利斌、郭恩慧等一批先进典型,检察队伍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保护民生民利范围还不够全面,检察机关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应用还相对薄弱,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人民至上,创新能动履职,切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省委部署要求,以“五化”闭环工作法全力抓好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法治力量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扎实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吉林、平安吉林建设,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金融信贷领域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着力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突出服务保障“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服务效果。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配套机制建设、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促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深入开展“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更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协同监察机关持续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提升反腐效果。
五是着力保障民生民利。认真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坚决整治养老诈骗、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最大限度避免和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家庭教育指导等机制,守护好“祖国的明天”。
六是着力建设过硬队伍。狠抓检察队伍素能提升,持续抓实检察人员全员考核。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努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