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记者徐慕旗)今天,省市场监管厅、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省市场监管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二手车行业协会、省消费者协会分别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等方面进行了通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3.69,同比增长0.87%,连续5年保持稳中有升态势,全省消费环境不断向好。
过去一年,我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聚焦全省“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旅游”万亿级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全年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1855户,打造放心消费滑雪场、旅游景区等旅游行业示范典型54家,分别超额完成54.6%和8%。制定《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不断规范完善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全流程要素。此外,12315工作体系效能不断提升。2022年,全省12315系统共接收各类信息49.1万件,投诉按时初查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6%,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00余万元。综合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开展“铁拳”“雷霆”等系列执法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省消费者协会将联合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实际,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大力促进消费复苏,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加快释放消费潜力。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维权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