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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建设现代林草种苗体系 推动林业强省建设

我省确定林草种苗发展新目标

本报讯(魏静 胡佰策 记者陈沫)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印发了《吉林省林草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林草行业保护发展的新形势,确定了全省林草种苗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近年来,我省林草种苗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林草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成效明显,苗木生产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林木种苗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强化,但也存在着林草良种选育改良缓慢、林草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不完善、良种推广难度大等问题。

《规划》确定了林草种苗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提供品种对路、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林草种苗为目标,以有效保证林草建设和国土绿化良种供应为中心,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理念,加强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基础建设,引导建设种苗交易市场、种苗龙头企业和种苗知名品牌,建立健全种苗补助、种苗质量追溯和种苗育繁推一体化机制,努力提升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育种创新能力、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市场服务监管能力和种苗企业竞争能力,推动我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林业强省建设,促进现代林草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基础作用。

《规划》还明确了全省林草种苗发展的主要目标及主要任务。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力争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8%,基地供种率达到96%,林草种子受检率达到98%,苗木合格率95%以上;草品种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乡土草种,力争达到自给自足。林草种苗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种质创新取得新进展,选育并通过审(认)定高产优质用材林、高产经济林、高抗性的林草良种品种15个以上。全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基本建立,种子生产供应体系进一步健全,苗木交易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基本形成,制约种苗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全省林草种苗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化林草种苗生产供应结构、大力提升草种生产供应能力和强化种苗市场监管与服务4项工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实施继续推进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完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大力推广林木良种、推动草品种选育和成果转化等18项重点行动。计划完成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28处,面积18000公顷,其中原地保存库22处,主要保存红松、长白落叶松及珍贵阔叶树种和羊草等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6处,主要保存杨树、蒙古黄榆、东北红豆杉以及濒危林草种质资源;建设保障性苗圃30处,建设区域性林草种子储备库6处,建立省级种苗信息平台1个,建设种苗协会和专业合作社50个,建立区域性种苗交易市场3至4个,构筑全省健全的林草种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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