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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财经

省药监局专项整治出实招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本报讯(记者张雅静)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近年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扎实开展中药专项整治行动,确定对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儿童用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等重点品种和生产范围含毒性饮片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等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全程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中药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使我省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秩序得到好转,有效维护了“吉林产”中药的形象和地位。

近期,省药监局出台《吉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指导意见(试行)》,允许中药生产企业采购我省产地的趁鲜切制药材,将人参、西洋参等10个中药材品种纳入第一批鲜切品种目录,持续推动道地中药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日前召开的中药监管与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上,省药监局明确,全省药监系统要持续加强中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筑牢中药安全底线,追求高质量发展高线,加强中国式药品监管和中药监管科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中药传承创新,努力开创中药科学监管新局面。守牢中药质量安全底线。要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中药监管工作,针对高风险品种持续加强上市后监管,敦促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激发中药创新发展活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接省内中药新药研发项目,将服务融于监管之中,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积极对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助力中药新药早日上市应用。切实提升中药监管科学化水平。以中药监管科学赋能科学监管,在省内尝试建立省级中药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不断推动中药监管理念、制度、机制创新。加强中药监管基础数据建设,开展数据科学研究,与“数字吉林”建设有机结合,推动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中药智慧监管模式。加强监管合作与协调。继续深化与东北三省一区的监管合作,推动形成区域中药监管协调机制,推动在更深层次建立中药现代化发展新模式。加大与中药产业发达地区和省份的协作,提高我省中药材资源的开发利用价值。支持中药材进口口岸建设,实现吉林更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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