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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民主法治

保护农资领域知识产权

——吉林市检察机关纪事

本报记者 董鹏宇 通讯员 张扬

春耕时节,到处都是忙碌耕种的兴旺景象。

“这几年种的种子咋样啊?”

“化肥、农资生产材料质量如何、够不够用啊?”

“如遇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物价等情况,一定要及时与检察机关联系啊。”

一句句质朴的问候回荡在田间地头。

“听了检察官的介绍,更加了解如何识别假种子,也知道了种业安全的重要性,对于种子、农资领域犯罪行为也有了更清晰的救济途径,今后种粮心里更有底了。”一位农民在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种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站”门前说道。

今年以来,吉林市两级检察院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多方力量,以“一网一站六驱六进”形式能动开展“春苗行动”,筑牢种业、农资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

多方联动,构建种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吉林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汇报专项重点工作,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工商联、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统一谋划部署,积极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联动的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格局,并将种业司法保护范围延伸至农资领域,实现种业、农药、化肥等农资领域一体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及诉源治理。

聚焦“民企+知产”司法保护创新,精准推进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度融合。在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犯罪同时,为深度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吉林市两级检察院延伸办案职能、拓宽服务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在辖区内知名种子企业——吉林吉大化肥有限公司、吉林市福莱特种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金沅种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将执法办案、送法进企等“基础款”服务升级为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平等准入、要素获取、社会信用等“高阶版”的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着眼于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领域的弱势现状,坚持问题导向,他们提供针对性检察服务,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搭建“农业+农村”知产保护平台,建立农资企业台账,做优做实农资企业精准服务。一些乡镇、农村企业因经营者学历不高、忙于生计且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被侵权、抢注等情况时有发生。检察机关以开展“春苗行动”专项活动为契机,走进辖区18个乡镇,针对农资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推出以维权援助为核心的“点对点、面对面”检察服务,深入了解农村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痛点难点堵点,一方面帮助企业纾危解困,一方面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构建“实地+网格”宣传治理体系,沉浸式开展普法宣传及诉源治理工作。吉林市两级检察院在走进重点乡镇实地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网格群作用,通过街道、社区、乡镇负责人、政法委员、网格员将“购买农资注意事项及涉农资刑事犯罪法律法规”电子版宣传资料转发至辖区13个街道、14个乡镇域内网格群,扩大宣传受众面,保证从供需双侧同向发力,共促共建。

吉林市检察机关开展的针对种子、农资领域的知识产权专项司法保护行动,保障了全市农业春耕顺利平稳进行,保护种业、农资企业健康发展,筑牢了粮食安全根基,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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