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并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吉林。
推进科学立法。“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科学立法对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够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好立法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立法中,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要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基层治理及数字化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建立健全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机制,拓宽参与渠道,针对立法草案,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立法咨询、论证、评议制度,事先和事后的立法评估机制,将民主公开的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始终。
坚持严格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对法治建设信心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进一步推进文明执法,持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加大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通过合理下放行政执法权增强基层执法力度,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相关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坚持公正司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展开工作,以司法力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健全完善诉源治理体系,既做实后端治理、治已病,又推动前端治理、治未病。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推动公益诉讼规范化、法治化、体系化建设。加快数字司法建设,结合互联网司法、司法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用科技为司法便民利民赋能。强化司法监督机制,将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加强司法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专项职能选择重点议题开展专项监督,同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盯选人、用权、监督等权力运行中的重点问题和核心环节,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司法运行体系。
推进全民守法。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法治建设,充分调动起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法治力量更加深入人心。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广大百姓清晰地知道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做出某个行为可能面对的法律约束、如果有异议应当向哪个部门提起异议和投诉等。建立健全对守法或违法行为的激励惩戒机制,出台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办法,把公民法治素养培育与诚信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