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文鹏 梁潇 记者杨晓艳)2022年初,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同年6月,联合省公安厅、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安全厅等11家成员单位,成立了吉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吉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年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依托吉林省反洗钱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反洗钱监测分析手段,通过挖掘可疑交易线索、组织开展资金研判、梳理犯罪资金链条、配合有关部门反洗钱调查等方式,多层面、全链条助力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期间开展反洗钱调查22次,下发调查通知书431份,向有关部门移送可疑交易线索175份;全省各级人民银行不断深化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全年组织召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座谈会、推进会20余次,案情会商40余次,多部门联合工作调研指导3次,“银警法”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题培训,联合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签署《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以实际行动推动我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走实走深。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共推动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宣判31起,其中“自洗钱”案件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