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清华)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高效解决了邻里纠纷,受到群众好评。
原告王某租住在与被告费某相邻的房屋,并在院落里种参,被告费某院内草棚起火导致原告所租的房屋发生火灾,火灾导致王某放置在仓房内的价值43200元高丽参籽、价值14400元西洋参籽全部烧毁,王某借用的拖拉机受损,维修花费5300元。王某与费某对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王某将费某诉至法院。
通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被告承认自家火灾导致原告财产遭受损失的事实,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双方沟通,最后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4万元现金,原告表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起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