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帅)近日,珲春市司法局英安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
2021年10月,邸某与郭某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总价为164万余元。施工期间,郭某向邸某支付工程款62万元。经双方商议决定,剩余的102万元分3期支付,尾款于2022年4月前付清。但还款协议签订后,郭某却未能履行义务,期间仅向邸某支付了7.5万元工程款,仍有94.5万元始终未支付。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中,工作人员为郭某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篇的相关内容。工作人员指出,双方当事人已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同时郭某也接收了工程并投入使用,因此,郭某理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今年8月开始,在每个月的18日前,郭某向邸某支付工程款3万元,直至付清为止,邸某对此无异议。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