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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区域传真·延边

珲春:厚植美丽家园绿色底蕴

本报讯(张鑫 记者张琰 相文雅)近年来,珲春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珲春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75天,占比96.68%,无重度污染天气,优良天数比例在全省县级城市中排名第一。辖区内5个国控、州控断面,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标准,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100%;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老龙口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各功能区噪声均符合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珲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黑土地及青山保卫战,通过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稳步推进碳达峰行动、分类规范化管理入河排放口、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持续开展绿盾点位复查复核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珲春市先后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两个议事机构,全面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通过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进行检查,采取预警、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压实部门责任。每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复查复核,提出督查督办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每年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自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在生态环保督察的推动下,珲春市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为强化环境监管,珲春市积极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企业自行监测,实现监测联网、上传数据,严格企业排污监测管理。为推动清洁生产,将相关企业列入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加强固废和危废管理,对纳入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单位进行评估。同时,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问题、水质断面异常、春季清河行动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将“双随机”抽查与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指导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今年上半年,延边州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珲春市政府连续三年获评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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