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刘姗姗)为了推动《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在我省精准落地,加快形成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新体系,开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新局面,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出台的《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进行权威解读。
《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全省22个中省直部门单位制定印发,主要包括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实施保障四部分内容。
“我们要不断建立完善我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及时评估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工作成效,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深化数据共享和技术交流;持续推动全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在发布会上表示,《方案》的印发实施,对于增强我省气候韧性,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气候变化已经对全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不利影响。面对复杂严峻的气候变化态势,省委、省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同时,扎实有序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方案》科学分析了全球变暖及突发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气候变化背景下,我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了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评估、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提升、气候敏感产业适应能力提升、重点生态安全地区气候韧性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提升、城乡生活环境适应能力提升、健康与公共卫生适应能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和综合治理、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适应气候变化治理能力提升等“十大行动”,共38项重点任务,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助力生态强省,推进美丽吉林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