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李佳星 记者李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锐平、田锦尘,副主任刘金波、郝国昆,秘书长李中新及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李国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田锦尘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吉林省草原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批准了《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