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娜)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对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安排。
《五年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促进有效发挥国有资产的核心功能,注重与以往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有序衔接,确定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年度议题安排,从夯实基础工作、丰富报告内容、完善报表体系、健全评价指标等方面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不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五年规划》聚焦提质提效,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监督力度,强化各类型国有资产的监督重点,推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人大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联网,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健全监督机制,采用专题询问、“小切口”调研等形式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质量水平。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以落实《五年规划》为抓手,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