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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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民主法治

创新行政审判方式助力经济发展

本报讯(巩奇强)今年以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创新行政审判监督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展现出为地方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司法担当。

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宽城区法院组建行政审判专业团队,突出行政审判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协调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定府院联动综合措施,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召开联动会议,走进宽城区征收部门、宽城区执法局、宽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家镇政府、宽城区交警大队等部门10余次,沟通协调化解纠纷事宜50余次;参与政府重大项目决策,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紧跟地方党委的发展思路,助力地方发展大局。

强化前端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宽城区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加大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判后化解力度,化解行政争议30余起;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反馈行政审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处理一案,解决一片”的案件处理思路,通过1件行政协议的化解,预防了整个征收项目10余起行政争议的产生。实现了新收行政案件同比下降33.8%。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在最高法院组织的七省市行政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长春市宽城区法院作为唯一基层法院代表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为题发言交流工作经验。

创新监督模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宽城区法院邀请宽城区检察院参与了3起房屋征收补偿案件的庭前调解工作。宽城区检察院接到邀请后,及时派出检察人员,在庭前与主审法官就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认真研判,并和主审法官共同进行庭前调解。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与检察人员一起做当事人工作,经过共同努力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就行政争议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实质化解了该行政争议。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案件的处理,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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