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付娆)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舒兰市人民法院进行VR庭审直播,依法公开审理两起帮信罪案件。案件由舒兰市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人于某、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于某组织被告人付某等人前往江苏省南京市和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出租银行卡,被告人付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元。经查,其所售银行卡累计转入资金64万余元,其中被骗款28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法官当庭宣判,分别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三千元;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三千元;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如不用或丢失,应及时注销或者挂失,不可随意丢弃,更不可为了贪图小利而予以出售、出租,否则可能涉嫌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