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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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读者之声

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确保质效提升

本报讯(姬舒菡)今年以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三个结合”做好案件流程监控,确保案件质效提升。

坚持全程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他们设立专人对每个案件每个节点与环节进行监控和管理,实行“实时监督+实时反馈”模式,防止案件超期及其他违法行为出现。针对不起诉、不批捕、撤回起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坚持节点监控与线性监控相结合。他们严控受案节点,把好案件入口关;严查重点审查内容,把好结案审核关。对各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重点审查涉案财物处置、审结时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等情况。

坚持流程监控与核查评查相结合。他们注重将流程监控与业务数据核查、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工作相衔接。对在流程监控中发现存在严重程序问题的案件,及时告知质量评查人员,形成个案报告。全面记录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信息,将监控结果提供给考核部门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倒逼承办检察官重视司法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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