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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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要闻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的决定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辽源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由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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