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车间:
淀粉车间淀粉脱水操作工(刮刀)宋男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旷工,已达到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并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发送微信和邮寄挂号信的方式下达《复岗通知单》,通知该同志复岗,2023年11月17日微信显示已发送成功,2023年11月20日收件人拒收挂号信。但该同志至今仍未按规定时间复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二章第四节第五条等之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予以宋男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决定。
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