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6版:要闻

关于解除宋男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各部门、车间:

淀粉车间淀粉脱水操作工(刮刀)宋男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旷工,已达到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并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发送微信和邮寄挂号信的方式下达《复岗通知单》,通知该同志复岗,2023年11月17日微信显示已发送成功,2023年11月20日收件人拒收挂号信。但该同志至今仍未按规定时间复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二章第四节第五条等之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予以宋男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决定。

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