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8版:要闻

关于启用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吉林省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已取得电子行政执法证的,可在吉事办“全部证照”中查验。电子行政执法证与纸质行政执法证具有同等效力。

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吉林省行政执法证》同时废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收回并负责销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全国统一样式:外套为黑色皮质插卡式,封皮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行政执法”字样;内芯为PVC卡,正面印有持证人员照片,并载明持证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证号,印有证件二维码,反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吉林省人民政府监制”字样,并载明证件有效期。

四、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吉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吉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样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7日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