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以下债权资产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
1.天成高新纳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30,859,947.72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双阳区经济开发区洁净工业园区(办公场所在经济开发区办公楼306室),该债权由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双阳区太平镇小河字村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两处工业厂房及提供第一顺位最高额3,100万元抵押,其中房产面积11,277.43平方米,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刘士祥和刘忠甫分别提供最高额31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2.吉林天药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8,133,032.13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高新区茂祥街509号,该债权由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祥街509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一处工业厂房提供1500万元最高额抵押,其中房产面积5,502.12平方米,土地面积10,418平方米,磐石金康制药有限公司、吉林天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曲连琴分别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3.吉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528,302.5元。债务人位于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新路277号,该债权由刘凯平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4.长春卢圆轨道机械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6,343,596.1元。债务人位于朝阳区繁荣路以南南湖中街以西大禹城邦5幢1单元302室,该债权由卢振强和王美玲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吉林省兴通酒业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1,920,971.56元。债务人位于德惠市西五道街味素厂路口,该债权由张学明、张世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位于德惠市惠发街道办事处面积为3,742平方米的土地、位于德惠市惠发办事处六区251栋1-4层的面积为2,686.81平方米的房产设置1,200万元最高额抵押。
6.公主岭市万欣农民专业合作社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6,642,520.1元。债务人位于公主岭市刘房子街山前村十组,该债权由吉林省雷沃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以9台拖拉机提供最高额850万元抵押。
7.梨树县金为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34,236,809.68元。债务人位于梨树县四棵树乡,该债务由梨树县鼎园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婷婷、王旭东、王长有和姜淑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以位于梨树县四棵树乡1,106.58平方米房产和13,500.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1,850万元抵押。
8.长春高中压阀门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4,970,894.89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该债权由刘俊茂、李桂霞提供担保,以位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潍坊街4528号面积为14,667平方米的土地、面积合计为6,182.74平方米的房产设置抵押。
9.长春富茂石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4,331,178.72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该债权由刘俊茂、李桂霞、刘金富、周伟凯、樊岩、孙杰、刘翀、宫爽、毕景山、孙宝霞、李平承提供担保,由位于长春经济开发区兴隆丙六路以北、内环路以东面积为7,333平方米的土地和位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潍坊街4528号面积为899.12平方米的房产设置抵押。
10.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该企业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持有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36,679.5股股份,现拟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转让全部持有股份。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70.75万元,属制造业行业,企业地址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红梅大街丙十七路与丙二十二路交会森工外墙办公楼四、五、六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地板制造;地板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债权或股权的交易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完全行为能力和良好信誉等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其中,股权资产交易对象应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及征求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等手续。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吉林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刘力玮、魏嵩沅
联系电话:0431-88401682,0431-88401700
电子邮件:liuliwei@cinda.com.cn,weisongyua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C座14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88401628,0431-8840172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dingshufeng@cinda.com.cn,jiangyunli@cind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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