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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国内国际

奋楫潮头再扬帆

——2023年省法院以司法改革推动审判质效再提升综述

江海洋

延边林区中院开设“全域通办”窗口,为群众异地办理诉讼服务事项。 (资料图片)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后,书记员正在学习使用智慧庭审应用和语音转录工具。 (资料图片)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团队背着法徽深入林地,成功化解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资料图片)

如何深入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切实抓紧抓牢“公正与效率”?

2023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司法体制改革这一关键,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审判质效实现再提升,在《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9项指标考核中11项指标位居全国前五,有效实现了为司法提速、为群众解忧的改革愿景。

深度集约、流程再造,审判流程改革推动审判质效升级

走进延边中院审判辅助集约中心,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22名事务专员都在按照分工进行流水式作业。

自延边地区率先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就积极探索全州法院一体集约、统一服务的路径,搭建起“审判团队+审务团队”相结合的大管理架构。

通过前瞻研判和对标分析,将审判流程拆分为10大项52个环节,逐项逐点拉清单,厘清19项不需要法官及助理亲力亲为的事务性工作,确定了36个节点任务,将业务庭室22名书记员全部剥离,并划分为10类事务工作专员,建立审务工作流程树,形成了“以法官为中心”“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工作新格局。

2023年4月,省法院在全省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上寻找对策,旨在积极探索书记员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新模式。

2023年,全省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4.8%,平均结案时间39.19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1.6%,实现了审判质量、效率、效果齐头并进、同步提升。

基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的有效推进,省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全省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良好基础,研发“审务E协同”系统、“RPA”数字化劳动力、智能送达管家、执行联动“E联办”等智慧应用,对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06诉讼服务热线,实现核心功能100%全流程在线办理。“1+N+N”“智慧法院+集约送达”等工作模式,让每一个当事人在各个诉讼环节均能获得统一的高质量体验,用高效协同的审判质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了老百姓的一边。

改革以来,全省法院累计网上诉讼1151696件次,同比上升27.71%。其中,网上立案157327件,同比上升1.6%;网上缴费137539笔,同比上升43.57%;电子送达593746次,同比上升20.54%;网上开庭23545次,同比下降22.43%;网上调解238861次,同比上升91.24%,让当事人切实享受到“互联网+法院”带来的便利。

优化资源、专业审判,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激活审判动力

暮春的查干湖,鸟翔鱼跃,岸绿水清。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在查干湖畔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刑事案件,并在庭审结束后,现场宣讲环境保护知识。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快速发展的背后,是省法院紧靠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专业法庭建设激发司法审判活力的积极探索。

2022年,省法院统筹谋划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在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并选定全省10个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全省应由中基层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推动形成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模式,以司法之力守护碧水青山、黑土林海。

作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三级共建的重要战略工程,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规划部署完成后,省法院闻令即动,组织三级法院齐心并力,圆满实现2022年度内全部入驻并实质化运行目标,形成6大专业法庭齐聚法务区的工作布局。

破产法庭研发应用东北地区首个数字化破产系统,加快推进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示范引领作用,审结破产案件301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67天,累计化解债务448亿元,盘活资产近186亿元,释放土地35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10024人。

环境资源法庭服务生态强省建设,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2085件,构建鸭绿江、松花江流域跨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12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总面积达7.3万公顷,积极打造“生态司法+复绿补植”工作模式,一年来共补植树木1.9万株。

国际商事法庭着力打造“131网络智慧工程”,加强全方位审判态势分析,为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快捷高效网上诉讼服务,并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庭外磋商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6件,审结578件,结案率96.98%,案件标的额累计达32亿余元。

聚焦重点、自我革新,审执机制改革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是司法改革的不变初心。

省法院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依法加大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改革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持续提升审判办案质效。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牵头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26种量刑情节和23种常见犯罪明确量刑标准,促进量刑规范化建设。

——持续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建设,全省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1.9%,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8.5天。

——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打造“全域通办”升级版,推动实现48项主要诉讼事项全程网办、异地可办、全国通办,努力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

面对法院执行工作日益增长的人案矛盾压力,如何通过创新执行体制机制释放改革红利,打通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省法院着力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省级层面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普遍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改革,开展“双重领导”的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终本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终本案件管理。

拓点扩面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打破人民法庭单一审判职能,为偏远地区人民群众申请执行切实提供方便,为他们带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2023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43792件,执行到位金额397.6亿元,执行质效有14项指标位居全国前五,其中执结率98.8%,居全国第1位。

压实责任、强化效能,司法责任制落实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也是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

省法院围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为重点,通过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构建放权与监督并重、权力与责任一致、公正与效率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组织开展“程序空转”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一审程序定分止争的基础作用和上级法院审级纠错的制度功能,建立判后释明制度,将被动“答疑”变为主动“释疑”,推动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根本转变。

——全面推广应用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构建了覆盖300余项识别标签的“四类案件”自动识别库和数据信息库,实现了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与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同步线上操作、全程留痕。

——抓实审判执行质效“135+N”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案件质效问题。

——出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赔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人赔偿损失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的情形内容,确保有权必担责,失职必追责。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点、线、面”三维工作格局,组建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库,完善案件评查与法官惩戒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以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为主线、其它评查方式为补充的评查工作体系,持续推动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勇立潮头,更扬云帆。

省法院将持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断放大司改效能,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道路上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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