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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年1月25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家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东北振兴、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继续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带领全省各级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37539件,审执结528365件,同比分别增长11.3%和13.1%,审限内结案率94.8%;审判执行质效总体稳居全国前列,在最高人民法院试点运行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8项指标中,前三季度我省法院有11项指标位居全国前五,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

一、围绕“强信心、增活力”,助力经济回升向好

做实纾困惠企措施。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大会,与一汽集团联合设立“服务市场主体司法研究基地”,出台《服务经营主体提振市场信心十项措施》,以审慎善意文明司法助企纾困、暖企安商。加大对困难企业司法救助力度,对1393件涉企案件准予缓交诉讼费用3637万元,确保权益受损、有理无钱的困难企业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通过采取“活封活扣”柔性措施,有效释放5600余件案件所涉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完善分调裁审、简案快审工作机制,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32.9%,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70.8%。强化破产审判功能,通过破产重整帮助20家有前景有价值的企业走出困境,盘活资产224亿元,4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推动30户“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精准执行失信惩戒规定,及时修复企业信用2245件次。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常态化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对7件涉产权刑事案件再审改判。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对10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依法惩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犯罪,审结案件261件284人。依法审理涉及要素配置和市场准入案件,严厉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法治秩序。以包容的司法态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财产特点设定融资担保措施,依法规制“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审结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39898件。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清理,执结案件244件,执行到位金额6.85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61.6%。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东北三省一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636件,其中涉及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类案件232件,同比增长3.3倍。服务生态强省建设,深化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审结生态环保案件11012件,1件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结涉农案件6422件;深入实施黑土地司法保护工程,审结破坏黑土地犯罪案件264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4228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围绕“辐射东北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组织实施“1·30”工程,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高效能运转。我省法院5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大典型案例”。

二、强化“抓前端、治未病”,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48件,判处罪犯3674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8件113人,“黑财”执行到位5.56亿元。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849件2287人。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775件1444人,追赃挽损2.54亿元。依法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91件1179人。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24件1122人,“吉林文投”等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374件429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醉驾、帮信犯罪高位运行,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犯罪发生。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法官进网格”“普法七走进”工作,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确立732个“无讼”培育对象,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实现65家县(市、区)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全省法院引入589家社会调解组织3768名调解员,设立人民调解等工作室374个,22.9万起矛盾纠纷实现诉前化解,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4.2%,位居全国前列。制定深入推进“数助决策”工作实施意见,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165份,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磐石法院诉源治理“联动融合”工作法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做深做实府院联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推进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案件1967件,成功化解1702件,化解率86.5%,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与省政府、省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专项行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两年达到100%,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342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022年23.6%降至12%,低于全国均值6.8个百分点,景俊海书记予以批示肯定。组织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联合行政机关开展“以庭代训”173场次,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与政府部门协作配合,妥善处置经济、金融、民生等重点领域涉诉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联动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府院联动获评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三、做实“惠民生、解民忧”,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依法保障民生福祉。坚持既把案件判公、更把人心判暖,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审结涉及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案件38422件。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5750件,其中52.3%的案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解决。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8611件,推动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依法制裁“一房多卖”等违约欺诈行为,助力保交楼。创新运用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制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2463件,和解解决比例69.2%。精心审理新领域新业态民生案件,以司法裁判引领行为规范,长春绿园法院审理的判令物业配合业主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案,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42件、民事案件4887件,选派2079名法官干警担任265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用法治力量呵护祖国未来。积极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对16名恶意欠薪人员依法定罪处刑,速审速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682件,帮助2235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3432万元。依托“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模式,对221名困难群众实施救助902万元。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实现48项主要诉讼事项全程网办、异地可办、全国通办。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针对个别法院在人民法庭搞专业化审判、而不服务辖区群众的错误做法,组织全省法院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改,确保始终把方便群众放在第一位。完善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制度,化解涉诉信访积案1093件,化解率96.6%,对374件重大信访案件由院领导直接听证化解;从2023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有信必复”,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1802件,回复率99.7%,不仅做好程序回复,更加注重实体解决、息诉罢访。

四、聚焦“稳效率、提效益”,提升司法公正水平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围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放权与监督并重、权力与责任一致、公正与效率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抓实审判执行质效“135+N”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案件质效问题。组织开展“程序空转”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判后释明制度,推动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1.6%,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坚持标本兼治、清防结合,开展长期未结“四类案件”专项清理,审执结432件。在全国率先出台司法赔偿责任追究办法,移送追究责任案件线索34件,已完成责任追究4件11人。

深化审执机制改革。牵头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26种量刑情节和23种常见犯罪明确量刑标准,促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再审改判刑事申诉案件43件,对“洮南浮桥案”予以部分改判。持续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建设,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1.9%,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8.5天。加大二审案件开庭和再审审查听证力度,促进庭审实质化。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层面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普遍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改革,拓点扩面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组织开展有财产超期未结案件专项攻坚行动,执结案件143792件,执行到位金额397.6亿元,执行质效有14项指标位居全国前五,其中执结率98.8%,居全国第1位。

强化科技赋能增效。以建设全域数字法院为目标,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为牵引,推进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应用,“智能移动办案”等6个项目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新建律师资质验证等3个业务场景,形成17个司法应用场景跨链协同,区块链业务场景使用数量居全国法院前列。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审判辅助人力成本节省30%,辅助事项办理周期压缩30%,电子送达成功率超过80%。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审结涉互联网纠纷案件1580件,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坚持“讲政治、强素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和专题学习研讨,对各级法院党组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突出问题导向,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制约司法事业发展的16个方面重点问题,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省高院形成调研报告46份,调研发现问题166个,提出解决措施297项,转化运用成果273项。做实检视整改,省高院围绕30个重点问题制定125项整改措施,对程序空转等5个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将损害营商环境等8个共性问题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重点任务,并确立了15个“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组织全省法院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整改整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制定法官队伍建设“三年规划”,持续推进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和法官后备力量培养培育,选派123名优秀年轻法官在上下级法院互派锻炼,补充选任员额法官243人,选调招录法官助理等184人。制定提升法官干警学习研究能力、强化“精品工程”成果运用“两个意见”,与法官遴选、晋职晋级挂钩,建设“学习型法院”,打造“研究型队伍”,评选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和青年审判业务专家46名。完善领导包保基层制度,针对部分法院审判力量薄弱问题,组织开展“法官队伍优化攻坚”“审判力量对口支援”行动。制定加强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推进“6+1”文化体系建设,促进提升法院队伍的气质和内涵。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构建全省法院“两横四纵一支点”监督体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落实。完善法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高、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协调协作机制,促进“两个责任”上下联动、一体落实。制定党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配合地方党委对2个地区法院开展巡察,组织对1个直属中院开展常规巡察,针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25576件次,同比增长7.98倍。对司法腐败问题坚决零容忍、严惩处,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22人。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年”,完成117项标准化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省法院14个集体和24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孙海鑫同志荣膺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

检视过去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成色还不够足,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成熟定型,工作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省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继续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抓牢提质增效主线,更好统筹执法办案与源头治理、审判效益与审判效率,推动实现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实质转型、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由“效率型”向“效益型”实质转型,确保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总体居全国法院前列,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总体思路,我们将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以更强担当护航全面振兴,以更大力度守护稳定安全,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宗旨,以更优质效实现公平正义,以更严要求锻造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下,坚定信心决心,激发动力活力,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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