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伊通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单位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幼儿园使用淘汰灭火器逾期未整改,依法对该幼儿园处罚5000元,对其法人个人处罚500元。针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监督人员对其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出了其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现场指导该幼儿园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更好地提升了该幼儿园的火灾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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