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丹)近日,长春经开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企业参加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实现了双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原告、被告系劳务雇佣关系,原告在被告公司做物业主管,双方签订劳务协议,被告拖欠原告工资2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长春经开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证据材料,认为案件法律关系清晰、诉求明确,具有调解的可能性,遂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沟通。原告说:“我在这个公司工作4年了,一直勤勤恳恳,工作上从未出现过错误,希望公司能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
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希望被告理解原告做物业服务工作的不易,劝说其要珍惜原告这样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的员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公司现已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