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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理论评论

应鼓励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校

汪代华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就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将组织遴选一批优秀退休教师,面向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每年计划选派约2万名,同时鼓励银龄教师投身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民办学校,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学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此举对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银龄教师岗位职责。教育部表示,支持民办教育的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教育、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等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学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中,鼓励民办学校探索推行“导师制”,由高素质银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发挥师承效应,形成学科和专业梯队,打造“银龄智库”。通过对长期银龄教师、短期和远程支援银龄教师在岗位职责上的界定,能够让这项工作更加积极有序推进,也能激发银龄教师及相关团队的更大热情。

让退休教师发挥余热,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要举措,也有利于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近年来,通过陆续开展的试点探索,已经推动越来越多的银龄教师老有所为,大批银龄教师在中西部地区及农村学校发挥作用。组织开展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也必将有效弥补相关领域教师力量不足,让退休教师的教学经验有用武之地,进一步盘活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可谓多赢之举。

强化保障措施。要从经费、服务、政策等多层面入手,统筹协调落实保障举措,特别是对于已全职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同层次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的银龄教师,可视同本校专任教师,纳入高校设置、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学位授权审核、办学条件监测、评审评估等指标计算。对于其他银龄教师,也要做好实打实的保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舒心工作环境。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精神和《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要求,吸引更多的退休教师持续发挥自己的专长特长,为建设教育强国、培育时代新人贡献更大的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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