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霄宇)自今年1月1日《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长春市政数局以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群众获得感更强为落脚点,围绕服务效能提升,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持续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政务服务品牌。
据介绍,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长春市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分别压缩80%、75%,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0%、40%;全市370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47类956份电子证照实现“共享免提交”;目前,全市“跨省通办”事项共257项。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模式;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对政务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推广应用作出具体规定,从法律层面为“一网、一门、一次”的政务服务提供制度规则。
重点领域服务便利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提出具体要求,深化改革,为相关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的政务服务。
长春市政数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