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起君 周航宇)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拓宽执行思路,强化执行手段,排除困难,将查封被执行人的玉米脱粒售卖,成功将执行款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在执行一起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杨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九台法院遂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玉米,但被执行人私自将查封的玉米出售且未将所得价款交到法院。
九台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12天的措施,解除拘留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杨某所有的玉米以1.10元每斤进行脱粒变卖。
在执行现场双方当事人、村干部、村民等见证下,九台法院执行了被执行人杨某个人所有的玉米35263.2斤,执行回款38789.52元。双方当事人对玉米斤数及钱款数额均表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