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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国内

关于召开吉林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

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二、会议形式

鉴于本行股东数量较多,为方便股东行使权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吉林银行总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二楼多功能厅(205)。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吉林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吉林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吉林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对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6.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7.审议《吉林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8.审议《吉林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9.审议《吉林银行董事会经费2023年度使用情况和2024年度使用计划的报告》;

10.审议《吉林银行2023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11.审议《吉林银行2023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12.审议《吉林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13.审议《关于修订<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吉林银行资本管理规划(2021-2025年)〉的议案》;

15.审议《吉林银行资本补充规划(2024-2026年)》;

16.审议《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发行科创金融债券的议案》;

18.审议《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方案》;

19.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0.审议《关于高永烈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孟庆凯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南浩植先生为吉林银行董事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崔巍先生为吉林银行董事的议案》;

24.审议《关于选举张洪东先生为吉林银行董事的议案》;

25.审议《关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蛟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新设分支机构的议案》。

五、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公告日登记在册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表决方式

(一)法人股东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2.通讯表决。如无法现场出席,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的,股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表决票(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717)。

(二)自然人股东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2.通讯表决。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4月3日至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经身份核实后,领取会议材料及空白表决票。自然人股东须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表决票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

同一表决权不可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表决票可通过专人、邮寄等方式递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此次表决。表决票要素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视为无效票。

七、现场出席证明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送达吉林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如有会议内容所列之外的议题,可于2024年4月13日前以书面方式提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凡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1名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本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其表决权暂停行使),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完整填写后方可生效,委托书格式附后。

联 系 人:田笑涵 谢芳茹

联系电话:0431-84999213 84999912

19504310277 17678309830

邮 箱:JLbankttt@jlbank.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

邮 编:130000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银行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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