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项目(翟家明沟、串湖流域二期)的征收补偿工作。
当前,在征收范围内坐落于绿园区城西镇四间村崔营子屯的房屋及宗地内房屋、附属设施等无法确认所有权人,该宗地原使用权人为于强,宗地号:020102B055,宗地面积:948.3平方米,建筑面积:82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长集用(2005)第01060258号,因2006年11月8号于强将上述宗地内的房屋、地上物及附属设施卖给郭仁义(已故),现实际使用人为郭仁义(已故)之妻黄荣娟,由于历史原因土地证没有更名过户,为妥善处理该宗地内的征收问题,明确该房屋历史沿革。现请有资格的该房屋主张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主张权利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件到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办理征收登记事宜,逾期不至,视为放弃主张该房屋所有权。
单位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99号
联系电话:18043199669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