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吉林农业大学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需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位于德正街道农场社区新工地地块的马春和的宗地进行依法征收。鉴于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都无法送达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请马春和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日内至吉林农业大学棚户区改造现场办公室(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会东北角)领取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如逾期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出后30日,将视作送达,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0431-85869556。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