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在清查本公司受托经营管理的位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土地时,发现存在占用人未经本公司许可违法占用土地耕种的情形,现本公司郑重公告如下:
1.请违法占用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清理违法耕种占用土地,恢复原状,交还占用土地;
2.本公司在限期内配合交还土地的占用人将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于不配合返还土地的占用人,对其违法行为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将依法追偿。如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法申请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