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景台片区建设步伐,全力实施“12131415”县域发展战略,伊通满族自治县双吉矿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用地区域内的坟墓迁移事宜,依据《吉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公告如下:一、迁移范围:范围四至:东至排山,西至双吉矿业厂区。南至杏树园子山,北至老史大山山尖周围。二、迁坟时间:请位于上述地块范围内的坟主家属,将坟墓于2024年5月22日前自行迁出。三、迁坟要求:(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请上述迁移范围坟主家属尽快与景台镇大榆树村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联系电话:13224448585(刘彦友 大榆树村书记)。(二)逾期未迁出的视为无主坟,将按规定统一进行迁移,对蓄意阻扰迁坟工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未尽事宜,请与景台镇大榆树村联系,联系电话:13224448585(刘彦友 大榆树村书记)。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