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会议地点:本行九楼907会议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299号)。
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
2.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4.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主要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5.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资质情况报告的议案
6.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9.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0.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本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12.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3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14.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自评及对监事2023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15.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6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2.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
四、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金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金卡进行登记。
联系人:李琦婧。联系电话:0431-89567203。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