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岭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着力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形成了协同、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新格局,初步实现了“纠纷解决更快、诉讼成本更低、矛盾化解更彻底”的工作目标。
搭建平台 筑牢阵地
长岭县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府院联动工作,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府院联动工作,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建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依托联席会议,就县重点企业涉诉情况及涉众案件情况提前预警,化解潜在社会风险,有效推动一批执法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前沿阵地作用,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处理纠纷,促成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对话,达成合意。
重点是“联” 关键在“动”
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良性互动,通过座谈交流、专案研讨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案件2件,提出口头建议20余条。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落细,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化解争议水平,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为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指引。关于保护食品安全的司法建议获评吉林法院2023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源头预防 前端治理
进一步强化“法官进网格”“法官说法”“无讼村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机制功能,将诉调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窗口前移,秉承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理念,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提升实效,实现诉前解纷机制大格局转型。着力引导各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和法庭,在法院、行政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互信”桥梁,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