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9日讯(李佳星 记者李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锐平、田锦尘,副主任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及委员共64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杨安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贾晓东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批准了《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的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的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等3部单行条例的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