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
1.长春君怡酒店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56,149,529.27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修正路811号。该债权由债务人名下位于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修正路811号9,313.19平方米商业房产和对应1,6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第一顺位最高额8,000万元抵押。该债权由韩永田和韩庆佳提供最高额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2.吉林市鑫海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16,052,891.09元,债务人位于吉林市致远街320号。该债权由吉林市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蔡洪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吉林省东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23,744,779.56元,债务人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工业园区。该债权由债务人名下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102国道北侧九处合计15,790.26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和对应2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抵押。该债权由黎武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汪清县龙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486,683,945.86元,债务人位于汪清县罗子沟镇。该债权抵押包括:(1)油页岩矿采矿权,该采矿权位于汪清县罗子沟镇,矿区面积 22.89 平方公里。(2)机器设备,该设备为用于油页岩矿开采的 606台套机器设备。(3)房产和土地,包括一是债务人位于汪清县罗子沟镇采矿区面积合计2.7万平方米的44处房产(包括办公楼、长房、宿舍和锅炉房)以及房产所对应1.4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二是大连百盈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1.6万平方米冷库和对应2.0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三是黄兴伟个人名下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街市0.6万平方米厂房和对应1.2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四是大连成功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2号19层内部面积1.6万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和对应0.11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保证担保,大连成功食品有限公司、黄兴伟、王艳艳和黄兴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延边鑫祥木业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35,223,625.94元,债务人位于汪清县天桥岭镇。该债权由谢鹏宇名下位于延吉市白菊胡同三处合计707.83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和对应280.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谢鹏宇和孙丹名下位于延吉市朝阳街120号两处合计1,983.81平方米和对应640.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谢鹏宇名下位于延吉市龙湖街清水缘小区4号楼4单元202室的99.06平方米住宅提供抵押。该债权由杨泰山、宋红梅、谢鹏宇和孙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该企业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截至2024年5月15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持有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38,670.8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75%,现拟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转让全部持有股份。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370.75万元,属制造业行业,企业地址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红梅大街丙十七路与丙二十二路交会森工外墙办公楼四、五、六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地板制造;地板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债权或股权的交易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完全行为能力和良好信誉等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其中,股权资产交易对象应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及征求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等手续。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吉林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刘力玮、魏嵩沅
联系电话:0431-88401682,0431-88401700
电子邮件:liuliwei@cinda.com.cn,weisongyua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C座14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88401628,0431-8840172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dingshufeng@cinda.com.cn,jiangyunli@cind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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