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春市首家生态旅游法庭,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聚焦旅游强省建设和打造万亿级大旅游产业集群目标,切实担负起为全市生态旅游审判改革探路破局的职责使命,以专业化司法审判路径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点定位,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主动融入全省旅游万亿级产业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双阳区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任务,主动担负起为“做优全域旅游”发展护航的职责使命,主动对接区委全域旅游工作专班,以“专班+专员”工作机制,先后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企业等提供咨询、服务30余次。
坚持能动履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建立生态旅游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协同机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妥善化解涉旅游纠纷,推动人民法庭职能与生态旅游司法高度契合。探索建立“党建+文旅”党建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党建引领·法旅共建”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景区、公园开展交通速到、景点介绍等文明旅游实践活动。组建文旅普法自愿服务队,在节假日、旅游景点以流动普法的形式向游客、旅游经营者、景区工作人员宣讲法律知识20余次。
坚持关口前移,注重纠纷就地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旅游过程流动性强的特点,建立旅游纠纷“1小时”解纷机制,在神鹿峰旅游度假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曙光民俗村设立法官工作站,在旅游旺季和法定节假日开办“假日法庭”“周末法庭”,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矛盾发生的“第一线”,对景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到随叫随到,为游客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自成立以来,审结涉旅游纠纷案件11件,依托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站诉前化解纠纷30余件。
深化府院联动,共促纠纷实质化解。持续完善“法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文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合作,建立涉旅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完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与环境执法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探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护本地生态环境。成立涉旅纠纷调解委员会,出台《涉旅纠纷速调快处实施意见》,聘任网格员、景区管理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实施一名员额法官、一名人民调解员、一名书记员“三个一”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赵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