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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专刊

长岭县人民法院:

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增势赋能

张佳红

太平山人民法庭深入到辖区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资料图片) 张佳红 摄

长岭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这个着力点,将优化营商环境与诉源治理工作、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等有机融合,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增势赋能。

抓“前端”遏增量,溯本清源“治未病”

始终坚持“走出去”原则,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通过走访调研、“法律体检”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方面的意见建议,做到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精准服务。2023年以来,法官干警利用办案间隙,走访了辖区50余家大中小型企业,全面掌握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深入普及涉企相关法律知识,有效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护航企业良性运转。同时,围绕类案审理中的普遍性问题,抓住职能部门制度管理上的隐患性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开出监管良方。2023年,刑事审判庭针对一起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案件向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该司法建议获评吉林法院2023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抓“中段”提质量,实质解纷“治已病”

强化一站式建设,设立涉企服务窗口,确保涉企案件优先立案、审查、保全、执行,实现诉讼辅导、法律释明、风险提示、现场立案、材料收转等诉讼服务“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努力为涉企纠纷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秉承调解优先原则,将涉企案件优先进行诉前调解,加强法官对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发挥特邀调解员、行业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优势作用,积极开展委派调解工作,强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最大限度促成涉企纠纷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进一步减轻企业诉讼负担。民事第二审判庭巧用庭前会议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同意减免小部分货款,双方就给付52万元货款达成一致,当场履行完毕后,就一笔100万元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抓“末端”控变量,防止衍生“治再病”

以“阅核制”为抓手,推进院庭长得当、到位履职,严把涉企案件裁判质量,促进“事后监督”变“事前监督”。不断完善涉企涉群体性纠纷上访处置预案,通过回访约谈、判后释疑、督促执行等多种方式让当事人从内心真正服判息诉,努力减少信访衍生为诉讼、控制诉讼转化为信访的情况,为企业投资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某物资公司诉某农业发展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某农业发展公司反诉某物资公司,长岭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有异议,双双上诉。法官助理耐心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向双方释明案件审理思路、案涉合同的效力、双方企业的困惑等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服从一审判决,撤回上诉,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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