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梦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吉林省各族人民生产生活、衣食住行等方面今昔对比的音像档案,真实呈现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发生的巨大变化。
据了解,此次征集范围为直接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吉林省人民生产生活发展变化的照片、录音、录像、影视作品等音像档案资料。主要包括:1.生活环境发展变迁类。反映我省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工作环境、自然环境等发展变化,包括记录个人成长、生活、工作环境中的老房子、新房子,老庭院、新庭院,老学校、新学校,老工厂、新工厂,老工作环境、新工作环境等原景原貌;反映同一生活区域内不同时期的街巷、民宅、建筑、公路、马路、桥梁、通道、车辆、行人等旧貌新颜;2.生活质量改善提高类。反映我省各族人民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质量和民生保障等方面大幅度改善和提高等内容的,包括衣着、饮食、住房、出行、教育、劳动、休闲娱乐、欢度节日、家庭聚会等活动;3.民风民俗传承发展类。反映百姓文化生活、地方习俗、传统节日、民间工艺等传统继承、改革发展等内容。
征集方式有捐献和复制两种。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省档案馆捐献原件。或对经鉴定确有较高价值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人不愿捐献的,经双方协定,可由省档案馆采取数字化扫描或者对原件仿真的方式,经复制后收入馆藏。
注意事项有以下4点:1.照片可为数码或纸质形式。照片内容应真实,影像清晰,以原件为主。特别珍贵的可提供翻拍或扫描件(不作技术处理)。数码照片为JPEG、TIFF或RAW格式。并附照片简要说明,对拍摄时间、地点、事由、人物、背景、拍摄者等做必要的背景介绍。2.录音录像资料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录像为MPG、MP4、FLV或AVI格式;录音为WAV、MP3格式。并附简要文字说明,标注拍摄时间、地点、事由、人物、拍摄者等内容。3.拟捐献给省档案馆的照片、录像等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纳入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永久保存。凡收藏入馆的档案资料,省档案馆将与捐献者签订《吉林省档案馆档案资料捐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并颁发收藏证书。4.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献者对其捐献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此次征集活动的联系部门为吉林省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处。联系电话:0431-80511079 电子邮箱:jlsda_jsc@yeah.net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7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