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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国内国际

股东出资额催缴公告

王守达:根据吉林省龙达热力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股东应足额、及时缴纳股权比例下对应的股东出资额,您尚未完成9.62%股权比例对应出资额的实缴行为。特发此公告并郑重告知,请您于该公告见报后60日内完成出资义务。如您未能按时缴纳认缴出资,公司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解除您在吉林省龙达热力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特此公告!

吉林省龙达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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