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提出的诉讼要求,对外建立三级多元解纷机制,对内抓好诉非联动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设两个关键,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举措,出新招见实效,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讼服务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辖区社会治理提供新思路,增添新活力。
推进人民调解平台“三进”工作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前往乡村、社区、网格开展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现场授课,介绍人民调解平台的功能及相关业务,讲解在线调解平台的使用等重点内容。同时,聚焦基层群众法治需求,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普遍关心的问题,采取案例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法并答疑。通过调解平台集成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基层网格员、调解员等全部预防化解纠纷力量,促进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目前,已创建“无讼社区”2家,“无讼林场”4家,创建覆盖率达50%,与5家基层治理单位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委派调解,对接率实现50%,同时与13名网格法官对接辖区内10个林场、2个社区、5所学校以及长白山景区,共18个网格,提供普法宣传、巡回审判、民情分析等服务。
打造旅游纠纷化解“白河模式”
以“助力游客体验提升”为目标,以“游客、景区、商户”为立足点和切入点,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围绕“司法+旅游”实施有力举措,服务旅游品牌产业升级。牵头与辖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打造“我和大山有个约定”党建文化品牌,以党建联盟作为加强业务合作的重要平台,通过驻山服务、走进企业等举措,实质化推动“巡山法官”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巡山”32次6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起,发现和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1次,既实现沿路巡回办案、现场解纷,又体现了人文关怀,同时宣传生态保护意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的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实行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的“双免”便民政策,力争当天受理的矛盾纠纷就地调处、现场开庭、即时执行,统筹推进实现从诉前、诉中到审结全流程、多主体衔接。目前,已实现纠纷调处快速响应、就地解决、高效办理20余件涉游客纠纷案件。
依托人民调解员开通诉前解纷“直通车”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设立“董嫂说事点”,推行“董嫂+法官”联调处置模式,以“董嫂说事点”为中心,打通“辖区—景区—网格”三方治理链条,不断推动多元共治力量的深度融合。在全网格覆盖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法官说事”服务点、“法官服务站”及“远程调解室”,与“董嫂说事点”合力形成品牌矩阵,进一步整合、激活基层多元化治理力量,构建百姓身边的解纷生态圈,利用景区“关系网”“网格点”,构建“调解—送达”双向协作机制,多次顺利协助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文书20余次,形成能调解、多联动、协作多元共治模式,实现多调联动、源头预防、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社会治理路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性社会治理服务。对外建立三级多元解纷机制,对内抓好诉非联动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设两个关键,一站式办理诉前调解、委派调解等业务22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9.27%。
“法官进网格”延伸司法服务新触角
法官到辖区社区,与社区主任及相关网格长就加强调解纠纷工作开展座谈,建立由员额法官与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等人组成的1+3团队,打造1+3白河解纷新模式,完善网格员名册,设立调解工作室,加挂法官便民联系牌,亮明法官身份和移动电话,并与网格员建立微信群,促进矛盾纠纷“第一阶段预防、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手段处置”。法官定期参与网格片区的法律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社区网格员也可随时和对应的网格法官联系反馈矛盾纠纷,及时解决问题,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让司法服务在家门口“落地生根”。法院和社区之间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目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已指导和协助各类调解组织做调解、止纷争200余起,辐射辖区2个社区(8个大网格,下设44个小网格),2024年上半年,新收民事案件257件,同比下降14.05%,诉前调解导出率达96.94%,诉前调解分流率达47.89%,诉源治理工作获得显著实效。
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多元化工作模式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主动在银行等单位设立“法官调解室”,将调解工作延伸到案发前端,大大降低诉讼案件的发生。与辖区内多家银行共商共建,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设置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采用“法院+银行”调解模式一站式化解金融纠纷35件。同时与相关企业建立法企对接机制,妥善解决涉及林地承包、资源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问题,为保护林业资源、促进规范发展保驾护航,对存在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依照规定“缓减免”诉讼费,设立绿色通道快审快执,最大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到涉案较多的企业进行调研指导,降低经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