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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国内国际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

1.吉林省纺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370,600,000.00元,债权总额为469,043,276.68元。债务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6号。该债权由吉林省吉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1处房屋、1宗土地作抵押担保,该房屋和土地位于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66号华美达酒店A座,房屋共计19层,建筑面积18,182.90㎡,土地面积3,633.00㎡,土地使用权类型为租赁;由商伟、李志斌持有的吉林省吉华实业有限公司83.6%非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由长春市东奥服装生产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华实业有限公司、李秀兰、商伟、李志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吉林省盛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157,612,026.91元,债权总额为185,418,139.64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工业园区丁三路与乙一路交汇处。该债权由债务人持有的2处工业不动产及土地和吉林省薪桥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处酒店不动产抵押担保;其中债务人持有的2处工业不动产及土地位于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医药食品工业园区,建筑面积9,073.62㎡,土地面积47,904.00㎡,吉林省薪桥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处酒店不动产位于长春市宽城区珠江路,建筑面积2,418.84㎡。同时该债权由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提供质押担保;由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紫正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长春平安行益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15,334,729.03元,债权总额为19,855,212.45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火炬路767号。该债权由债务人持有的1处工业、1宗土地和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其中工业位于朝阳区前进大街火炬路9号,工业车间面积3,114.80㎡,分摊土地面积1,824.00㎡,土地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北大路以南、中山大街以东,面积25,835.00㎡;由郭尚印持有的长春平安行益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作质押担保;由郭尚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长春市平延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91,000,000.00元,债权总额为122,184,907.40元。债务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055号1007A室。该债权由债务人持有的人参作质押担保,该质押物存放在吉林省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仓库5号库,数量106,697.59千克;由邱石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长春俊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13,988,839.82元,债权总额为16,591,874.16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3号(威尼斯花园会馆)。该债权由长春乾源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7处车库和1处商服提供抵押,该抵押物位于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威尼斯花园内,车库总面积14,263.54㎡,商服面积1,542.25㎡;由长春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乾源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王卫宁、卲山、郭英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长春兴达轨道交通设备配套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9,799,995.00元,债权总额为11,529,527.84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7999号303室。该债权由云嘉集团有限公司、林德松、戴秀英、朱萍、吴艳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吉林市家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23,099,999.98元,债权总额为28,794,460.54元。债务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北大街松江中路70号翠江锦苑5#2单元3楼301室。该债权由抵押人吉林市天胜祥和经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昌邑区天津街天胜小区9号楼一处房产及共有宗地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物建筑面积5,779.00㎡,共有宗地面积1329.08㎡;由王艳、王铁军、王锐、赵英奇、杨东升、杨东红、吉林锦东住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辽源市联贸大厦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77,950,000.00元,债权总额为97,346,072.99元。债务人位于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3001号。该债权由债务人持有的4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物是位于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3001号联贸大厦的房产及分摊土地,总建筑面积12,954.58㎡,公用土地面积2,600.00㎡;由债务人持有的租金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由陶桂芳、周长江、周星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40,771,906.75元,债权总额为45,377,695.65元。债务人位于吉林省通化市佐安路84-67号。该债权由债务人持有的位于通化市东昌区佐安路1-1号的12,019.97㎡房屋和36,551.20㎡共有宗地以及邢耀斌持有的位于通化市建设大街的4,740.65㎡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由邢耀斌、姜春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本金为5,000,000.00元,债权总额为5,437,622.33元。债务人位于通化市东昌区民强路/1-1(橡胶厂道口旁)。该债权由抵押人谭洪颜持有的位于东昌区和平路1-10号390.05㎡商业用房与位于东昌区新华大街14单元501号149.32㎡住宅房屋、位于东昌区新华大街立源小区3号楼1-13、14号面积共47.22㎡的两处车库提供抵押担保;由谭洪颜、张国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吉绿大厦抵债房产。截至2024年7月31日,抵债金额为6,500万元,该资产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号,建设街与富锦路交会,房产总建筑面积12,891.01㎡,其中:产权面积11,714.26㎡(房产证号:长房权字第10900508号),南侧无籍房建筑面积1,176.75㎡。土地使用权2,829㎡(使用权证号:长国用2002字第040128444号,终止日期2006年4月1日)。2019年5月31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吉103执恢639号执行裁定书将上述两处房产,一处地产裁定给我公司抵偿债务。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成年份为1996年,房屋地下一层,地上主体九层,局部到十一层。地下一层为停车场,约30个停车位;地上一层为大厅及餐厅,二层至九层为写字楼,十层和十一层为设备间及其他用房,无籍房依附于吉绿大厦建设,共二层。整栋楼水、电、暖设施齐全,维护及保养状况较好。

12.长春市桂林商厦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9,585.58万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该债权由债务人所有的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13.吉林省朗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7,740.02万元。债务人位于吉林市舒兰县,该债权由债务人所有的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由张衍成、孟静晶和钟作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4.吉林中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334.10万元。债务人位于梅河口市,该债权由债务人所有的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15.镇赉县东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723.71万元。债务人位于白城市镇赉县,该债权由林增强和陈坤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6.长春市二道宏大物资经销处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23.15万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该债权由平月芬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17.长春市绿园区亿隆百货服装商店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358.33万元。债务人位于长春市,该债权由裴海燕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18.德惠市隆达塑钢门窗加工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4年7月31 日,该债权总额为12,184,195.90元。债务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经济开发区,该债权由债务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松柏乡的6处房产及一宗工业用地设定抵押担保,其中房产面积2,566.49㎡,土地面积4,694㎡,由自然人宋仁山、王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一次性付款能力等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该资产的主体。以上资产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资产1至17公告有效期、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

资产18公告有效期、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吉林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伍志远,朱晨维、刘一奇、刘金林

联系电话:0431-88401627,0431-88401682、0431-88401717、0431-88401611

电子邮件:wuzhiyuan@cinda.com.cn,zhuchenwei@cinda.com.cn,liuyiqi@cinda.com.cn,liujinli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C座14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88401641,0431-8840172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wangdefu@cinda.com.cn,jiangyunl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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