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4版:民主法治

进家调解房屋纠纷

本报讯(佟圣伟)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官地法庭将调解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07年8月,刘某和厉某夫妻花费47000元,从李某处购买了其名下单独所有的房屋。由于李某出国打工多年,刘某所购买的房屋便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李某决定委托其父亲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期限内完成过户,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