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吉林汪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汪清农商银行或本行)近期拟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一、会议情况:会议时间拟定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下午2点,会议时长约2个小时;会议地点汪清农商银行3楼会议室(吉林省汪清县汪清街东271号);召集人:汪清农商银行董事会;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二、参会人员:汪清农商银行股东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股东应按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行股东。三、会议主要议程:审议并表决本行以下34项议案:《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徐炳煊同志2023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2023年度发展战略评估报告》《2023年度股东资质评估报告》《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外部审计报告及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4年发展战略规划》《2024年资本规划》《2024年捐赠计划方案》《2024年信息科技规划》《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全面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机构人事管理总体方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汪清农商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议事事项清单的议案》《关于调整和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王大男同志、付晓丰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肖博兴同志、李永斌同志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相关职务的议案》《董事长肖博兴、董事李永斌2名同志离任审计报告》《监事长谷红成同志离任审计报告》《关于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的议案》。四、其他事项:(一)各股东应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回执单和授权委托书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过期不受理。邮寄地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街东271号(汪清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二)请参会人员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13点20分至13点50分到本行3楼会议室登记处报到登记。(三)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的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必须同时携带公章、身份证原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出席的必须同时携带公章、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会务常设联系人:秦雪梅,联系电话(传真):0433-8851717,电子邮件:44206815@qq.com,地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街东271号,邮政编码:133200。
吉林汪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