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一天半。
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吉林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松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吉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专题调研报告(书面)、关于人参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全省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情况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此次常委会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设公民旁听席20席,欢迎公民积极报名旁听。报名时间:9月23日至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报名电话:0431-85091156。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