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数据有序流动、推动价值释放,建设长春数据交易中心成为“关键落子”。
2023年8月,长春数据交易中心启动运营。瞄准“打造东北区域性数据流通交易核心枢纽”的建设目标,采取“事业单位+国资企业”运营模式,面向全国提供交易主体登记、交易标的登记、交易申请磋商、合同签订备案等服务。
“今年8月,我们依托长春市数据交易中心,完成了数据资产的入表以及数据产品的确权登记。提升企业对自身数据资产的管理能力的同时,还打造了对企业进行数据资产化服务的新业务。”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无独有偶,深耕医疗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领域的吉林森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也受益良多。“我们在中心的协助下,完成了数商登记及‘自然手术写法与ICD-9-CM-3标准手术编码映射数据库’产品的上架流程,标志着企业在健康数据要素市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极大地促进了我们在数据资产入表全链条闭环实践中的稳健前行。”公司负责人张少典说。
为完善数据交易信息披露、安全审计、过程管控、安全管理等规则,长春出台了《长春市数据交易管理办法》《长春市数据交易中心数据商登记工作指南》等政策文件,并部署上线数据交易服务平台,着力规范场内交易主体、标的、行为、安全、管理与监督。同时挂牌成立数据资产服务中心,整合中国电子云、双佳科技、数据宝等公司数据资产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已入驻数据商568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51家,申请挂牌数据交易标的369个。
让数据“流得动”,培育数据交易流通生态成为又一“着力点”。长春深入挖掘培育本地优质数据流通服务商、数据经纪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全力融铸数商生态,催生数据价值。推动长春数据交易中心广泛开展数商、数据产品互认互通;协同天津、郑州、深圳、苏州、浙江等地数据交易机构共同发布196款可供互认的数据产品;推动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吉林森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净月发展集团等企业完成省内分行业首单数据资产入表及增信业务。
不仅如此,为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提升交易互信,长春还探索建立了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出台《长春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形成全市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持有、使用、经营三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规范数据产权登记行为,助力数据资产市场化、资本化、价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