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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民主法治

一案“结” 两案“解”

本报讯(李明航 杨曌 记者王超)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磊鑫与平湖法庭庭长童海峰、奢岭法庭庭长赵俊娥、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霍慧超一行人来到双阳区北山路黑鱼村村委会,以“苔花在基层”工作模式,调解了因离婚导致的两起抚养费纠纷与土地纠纷案件。

栗某与崔某协议离婚,约定未成年长子由女方崔某抚养,男方栗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夫妻各自名下土地由各自经营。离婚后,栗某未支付抚养费,就土地分配也存在争议,故崔某就抚养费以及土地纠纷先后诉至法院。办案团队认为,这两起案件涉及主体、起因相同,并案处理更利于矛盾化解,遂将巡回审判搬到黑鱼村村委会对关联纠纷合并调解。办案团队在村委会的协助下,从法律、情理等方面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耐心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一案“结”促两案“解”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长春市双阳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作用,不断拓宽矛盾纠纷化解路径,做实回应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解决矛盾争议的“第一良药”、实质化解纠纷的“第一防线”,行司法之力、筑共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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