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野)最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紧紧围绕上级院在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社区矫正“禁止令”专项检察监督。
专项检察小组走进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入矫、建档和日常监管活动进行了详细了解,重点核实司法所是否对社区矫正对象宣告被禁止的事项、期限以及违反“禁止令”的后果,查看司法所是否正确履行“禁止令”监管职责以及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日常报告履行情况。
检察干警重点检察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履行情况,通过与涉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查看营业执照、了解其生活状态、目前从事职业、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等情况,详细排查此类对象有无及时变更营业执照,调查是否有存在违反“禁止令”重操旧业的情况。
检察结束后,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磋商,反馈了检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相关问题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监管缺失的情形,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