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吉林省第四家、长春地区首家生态旅游法庭,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生态旅游法庭自2023年10月20日设立以来,以专业化司法审判路径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一年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担负起为“做优全域旅游”发展护航的职责使命。主动对接双阳区委全域旅游工作专班,加强在普法宣传、市场规范、信息共享等方面交流合作;定期深入旅游企业走访调研,开展“啄木鸟式”法律体检服务。一年来,以“专班+专员”工作机制,先后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企业等提供咨询、服务30余次。
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旅游纠纷前端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将涉旅游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与吉林中庆神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结对为党建共建单位,建立“法庭+景区+党员”党建共建工作机制,在神鹿峰旅游度假区挂牌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景区公园+文明实践”模式,推动文明实践阵地由室内向室外延伸。
推动纠纷就地调处,共促纠纷实质化解
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建立生态旅游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妥善化解涉旅游纠纷。建立旅游纠纷“1小时”解纷机制,在神鹿峰旅游度假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曙光朝鲜族民俗村设立法官工作站,在旅游旺季和法定节假日开办“假日法庭”“周末法庭”。一年来,审结涉旅游纠纷案件11件,依托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站诉前化解纠纷30余件。
一年来,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持续完善“法院+”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文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合作,建立涉旅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与环境执法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成立涉旅纠纷调解委员会,聘任网格员、景区管理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实施一名员额法官、一名人民调解员、一名书记员“三个一”调解工作机制,高效化解游客在旅游中遇到的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不断加大旅游普法宣传力度,组建文旅普法志愿服务队,在节假日、旅游旺季,深入旅游景区、景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年来,以流动普法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眺望前方奋进路,双阳法院生态旅游法庭将积极探索专业化司法审判新路径,为双阳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着力激活区域全面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